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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安管人员”、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恢复正常办理的通知

微蓝网2022-07-24文件通知270
我省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、项目负责人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(以下简称“安管人员”)培训教育已在全省以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。为保障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,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,决定停止“安管人员”、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承诺制审批,恢复正常办理。

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“安管人员”、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恢复正常办理的通知

晋建审函[2022]1279号

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,大同市城市管理局,各有关企业:

    目前,我省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、项目负责人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(以下简称“安管人员”)培训教育已在全省以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。为保障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,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,决定停止“安管人员”、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承诺制审批,恢复正常办理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    一、从2022年7月25日起,各级审批部门停止受理“安管人员”、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的承诺制申请,已受理的可按承诺制审批方式完成审批工作。今后,申请人经培训合格后方可提出考核申请。

    二、已按承诺制审批方式通过“安管人员”安全生产考核和特种人员首次申请考核的,需在有效期届满前在系统中提交延期申请,同时向各级审批部门提交“安管人员”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申请汇总表、相关考试培训合格证明和考核证书复印件并胶装成册。

    三、按承诺制审批方式取得“安管人员”安全生产考核和特种人员考核证书的,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参加培训。届时未参加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,审批部门将撤回相关人员的考核合格证。

    四、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,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企业“安管人员”、特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晋建审函﹝2022﹞437号)作废。


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2022年7月2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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